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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工作职责

科技部承担学校科研、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科技平台、科技团队等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教研教改项目 (含教学成果奖项目)的管理等。

主要职责是:

.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科研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 负责全校科研经费年度预算;按照规定,协同有关部门行使科研经费的日常审核、管理职责;协助各类科技项目财务审计检查;

. 负责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统计、验收、归档;

四.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统计、验收、归档;

. 负责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统计、验收、归档;

.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合作协议)审查、管理、统计、验收、归档;

七.负责各级科技平台(团队)、智库的组织、申报、管理、统计、验收、归档;

.负责各级科技成果奖、社科成果奖、专利奖的组织、申报、鉴定、登记相关工作;

.负责各级教学成果奖组织、评审、申报推荐相关工作;

. 负责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申报、合同审查、维护等各类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十一. 负责全校知识产权转让材料审核、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材料审核、管理等工作;

十二. 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学会、学术团体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科普工作、学术交流的审核和日常管理以及学校科技情报工作; 

十四. 负责教育厅等年度科技统计、年度社科统计等报表的编制;

十五.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协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 负责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教研项目申报、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 负责本部门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八. 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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