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文件
粤交职院科[2015]37号
关于推荐科研项目评审校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二级教学部门:
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粤交职院〔2015〕117号)相关规定,为实现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使科研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经决定,由相关管理部门、二级教学部门推荐校内外专家组成科研项目评审校级专家库,每部门限推荐校内专家5名,校外专家10名,评审专家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为我校科研项目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参与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申请课题的评议和评审;参加对项目和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对计划项目和课题执行进行监督,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专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
二、推荐专家条件
1.较高的学术造诣、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目前仍继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研究并能够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
3.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公平公正,不受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
4.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行业科研项目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5.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内主持或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推荐程序
1.相关管理部门、二级教学部门组织推选,统一报送。
2.科技处资格审查。
3.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4.专家入库。
四、其他事宜
请各部门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入库信息表》(见附件1)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5年9月15日前OA报送至我处,逾期将视为不推荐。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黄超文 张 飞
联系电话:18028663850(黄超文)、13430299135(张 飞)
科技处
2015年8月28日
附件:
1、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入库信息表
2、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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