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设备处文件
粤交职院科[2014]2号
关于组织开展院级科技服务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团队:
根据《学院院级科技服务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按照学院工作的统一安排,现组织开展学院院级科技服务团队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纳入检查范围的包括院级第一批、第二批立项建设和培育的所有科技服务团队。
二、相关要求
各团队需根据《学院院级科技服务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团队申请书批复的有关建设任务,填写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技服务团队中期检查表。其中:
1.所承担的项目及取得的成果须在建设或培育期取得,立项、获奖、论文或著作发表、专利授予时间不得早于2012年3月1日,职称晋升时间不得早于2012年12月31日。
2.团队获得的科技服务经费按照2012年3月1日后到账的实际金额为准,不包学院配套的各项研究经费。具体包括:(1)团队成员作为项目主持人或子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费;(2)团队成员参与由其他单位主持的科技服务项目,转入学院统一账号的经费。
本次检查将作为学院给予第二批建设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部门及团队认真做好相关总结工作,并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及纸质材料送交至科技设备处联系人。
联系人:邢 伟 胡小成
联系电话 :86872399 18902269188
联系地址:北校区办公楼107室 南校区城市轨道楼707室
附件:中期检查表.doc
2013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