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时间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3/7/5】【作者/来源:曾艳英 】【阅读:9次】【关 闭
 

粤交职院科[2013]31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根据文件精神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所需材料

1.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均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以上材料和具体的申报注意事项和要求可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和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http://202.116.224.16)查询和下载。

2.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项目配套的电子稿在201378前通过OA发给学科技设备处,由我处组织院内专家初评后择优推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将在院内初审推荐名额确定后电话另行通知,材料包括:①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1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②活页论证8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

二.本次申报需着重注意的事项

1. 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2.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64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重点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版),届时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一般课题申请人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3.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重点课题和申请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参照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4.《课题指南》中列示的一般课题为研究基本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5.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7.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联系人:邢伟胡小成

联系电话:86872399 87237894

联系地址:北校区办公楼107室、南校区16号楼707

 

附件:

1. 31号文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1.doc

2. 31号文附件2: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3.31号文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4.31号文附件4: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doc

                                    

                                                                                                 2013年7月2

 
上一篇关于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12学年教职员工教科研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3 科技设备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