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设备处文件
粤交职院科[2013]2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第四批)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第四批)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13〕383号、384号)(可登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pro.gdstc.gov.cn/stms/main.jsp)查询)。按照要求,现在院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专项、广东省科学事业费项目、广东省高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广东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广东省企业技术研发与升级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具体可参照各专项指南),其中:
广东省高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包括以下专题:专题一:新型电子信息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14g)、 专题二:先进制造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15g)、专题三: 新材料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16g)、专题五: 新能源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18g)、专题六:制造业信息化(专题编号:0119g)等。
广东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包括以下专题: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体育和文化(专题编号:0325c)、科技网络平台和科学数据库建设项目(专题编号:0604c )、科技文献资源及科技期刊项目(专题编号:0605c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软科学研究计划等。
其他专项也请仔细阅读、选择适合申报的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对应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 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三) 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省直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科学事业费定向支持省直科研院所,不接受企业、高校等其他单位申报。
(四) 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函。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的;
2.企业法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即立项财政扶持资金大于或等于100万元)3项以上(含3项)的;
3.企业法人有1项以上(含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逾期1年,未经业务系统提出验收申请或验收材料未经具有推荐资格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
4.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
1.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需提供的财务报表、项目合作协议、经费配套承诺、查新报告等重要附件材料不齐的;
2.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牵头申报2项以上(含2项)科技计划项目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七) 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 注册。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需申报项目的老师,请将姓名、邮箱地址、所在部门等信息,OA发至邢伟,以便开通账号。
(二) 申报。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申报人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送交所属主管部门。
(三) 审核推荐。省直主管部门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地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必须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 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列入科技计划予以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9日下午5:00,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日下午5: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9日下午5:00。书面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2:00前交科技设备处(北校区要适当提前)。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5:00。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第四批)的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伟 胡小成
联系电话:86872399 、87237894
联系地址:北校区办公楼107室、南校区16号楼707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